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 日期:2026-05-18 15:29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实践能力,促进青年实现就业,现中共肇庆市端州区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端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能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写作基础;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新闻传播类专业或熟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具有较强文案策划和活动策划能力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担任见习岗位的情形。

 

需求岗位及岗位

需求岗位:

端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2名。


岗位职责:

1.协助处理部门日常事务管理;

2.开展活动策划与统筹;

3.参与开展新媒体宣传与内容运营。

 

报名时间及流程

0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


02招募流程
1.报名。请符合条件、有见习意愿的青年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端州区委宣传部邮箱(dzxcb@zhaoqing.gov.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见习岗位名称+姓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5号区府机关大院11楼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58-2738971,联系人:夏小姐。

(1)个人简历(自备);

(2)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3)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毕业证书、身份证),若为失业青年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所办理,并完成失业登记)。

2.考核、录用及签订见习协议书。区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录用考核,参加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通过录用考核的,由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录用考核由区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和另行通知。

3.正式上岗,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待遇面议;

2.区委宣传部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事项

1.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的规定和端州区委宣传部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端州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端州区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中共肇庆市端州区委宣传部

2026年5月8日

  • 注:本公告来源于端州发布
    原文网址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SkAwBG-uiwA1fVq8AgJs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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